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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共谱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篇章
        市高院发布“2022年度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
        天津长安网 http://www.zml1980.com  2022/10/26
          【字号:

          近年来,本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健全和完善京津冀司法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日前,市高院发布“2022年度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干警妥善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执行及诉讼服务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灵活担保”盘活资金 保障企业良性运转

          天津某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与北京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公司)于2020年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建工公司向管道公司采购管材,合同价款共计2.9亿余元。合同签订后,管道公司如约履行了交货义务,建工公司亦支付了1.9亿余元的货款。

          此后,双方对后续货款的支付期限产生争议。管道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建工公司给付到期货款9000余万元,支付违约金2000余万元,并在诉讼期间申请查封了建工公司15个银行账户的现金,总额近1.2亿元。建工公司接到起诉材料后,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经审查,为保障建工公司正常经营,在其提供其他银行账户等值财产的情况下,集中查封其中2个银行账户,将其余账户全部解封。同时,建议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尽快一次性解决纠纷。

          由于双方对于后续付款的担保方式存在较大争议,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在建工公司所承包的天津某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建设工程中,发包方天津某热电有限公司尚欠建工公司工程尾款数千万元,足以保障后续调解款的履行,且查封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不影响任何当事人的实际权益。

          据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工公司欠付货款分三批履行,同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以建工公司对天津某热电有限公司享有的《某供热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该案保全标的物。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管道公司拿到了第一批4500万元货款,其余7200余万元予以解封,近1.2亿元的查封款项全部盘活。2022年4月底,建工公司按照调解协议支付了全部调解款项。

          ■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灵活选择担保方式盘活企业资金,依法保障京津冀重点企业良性运转的典型案例。京津冀产业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该案当事人均系京津地区重点企业,双方是上下游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合作前景。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秉持防范连锁风险、彻底化解纠纷的办案理念,主动作为、积极调解,及时变更保全措施,并在短期内通过调解方式盘活近1.2亿元企业资金,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该案的妥善处理,对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跨域立案+多元解纷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2021年4月25日,保定某毛毯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毯公司)作为卖方与案外人巴基斯坦某低碳中心(以下简称低碳中心)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毛毯公司出售给低碳中心涤纶毯坯布。毛毯公司委托案外人天津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代理涉案货物的出运事宜,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又将该业务转委托给天津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将毛毯公司的货物交由某海运公司承运。

          2021年6月4日,承运人某海运公司签发了涉案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为毛毯公司,收货人为低碳中心。原告将涉案业务的海运费及货代费用全额支付给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此后,物流公司以国际货运代理公司长期欠付其运杂费为由扣押涉案提单,并要求毛毯公司代替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支付欠款。毛毯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流公司向毛毯公司交付涉案提单,否则应承担货值损失和扣单产生的额外费用。

          毛毯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来到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法院立案,该院法官立即联系天津海事法院巡回审判庭为其进行跨域立案,初步审核当事人诉讼材料并上传发送至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平台。

          天津海事法院收到平台信息后,立即开展立案审查,在线完成了跨域立案工作,总共用时不到1个小时。立案后,案件承办人迅速开展审理工作,第一时间到被告经营地点进行直接送达,并启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天津市货运代理协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多方努力,案件受理一周后各方当事人便握手言和,物流公司将提单交付给毛毯公司,并未影响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毛毯公司随后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雄安新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雄安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是天津海事法院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和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巡回审判点设在安新县法院,自审判点揭牌以来,两地法院密切沟通,积极探索合作方式,有效助力雄安新区企业化解海事矛盾纠纷。

          天津海事法院依托巡回审判点高效立案、快速解纷,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损失,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巡回审判点及跨域立案带来的便利,是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灵活运用“跨域立案+多元解纷机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生动体现。

          妥善化解合同纠纷 为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

          2020年7月27日,天津某运力公司(以下简称运力公司)与北京某农业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农业科技公司)签署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约定运力公司为农业科技公司提供生鲜鸡蛋物流运输服务,双方约定结算账期为70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农业科技公司逾期支付运费,双方经协商一致于2021年7月1日签订《提前终止协议》,提前终止运输服务合同,并约定了未结运费的对账和付款事宜。此后,农业科技公司未能按时付款,运力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农业科技公司给付欠付运费及逾期违约金,合计920余万元。

          承办法官通过庭前与原告、被告沟通,了解到被告农业科技公司是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产业脱贫贡献了重要力量。2021年受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及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被告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遇到严重困难,如果直接裁判可能使得被告面临资金链断裂甚至停业风险。

          承办法官在综合分析后,确定了“调解优先”的审判思路,通过互联网庭审及线上调解,让原告充分理解被告面临的经营困境,并敦促被告一次性先行给付原告100万元运输费用,以示解决问题的诚意。后经多轮磋商,双方最终就剩余的820余万元欠款达成分期履行的一揽子调解方案。2021年年底,该案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农业产业协同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内容,是巩固京津冀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在该案中,承办法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以司法保障京津冀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为出发点,多方协调促成纠纷调解解决,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困难企业赢得了缓冲时间,使企业重新焕发经营活力。

          京津法院联动执行 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2021年12月以来,先后有26家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因买卖合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等纠纷,经法院判决、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由于某工程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津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计申请执行金额近3000万元。

          津南区法院陆续受理执行申请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多为外地民营企业,且分布于北京、上海、甘肃等不同省市,申请执行时多数企业正在积极复工复产,急需资金。为协助企业尽快回笼资金,加快执行进度,承办法官克服疫情影响,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申请执行人及时沟通,指导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经多方查找,部分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在北京某财务公司有存款的财产线索。津南区法院立即启动京津法院异地财产联动处置和联合执行合作机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充分沟通案情及财产线索情况。

          承办法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委托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代为调查核实相关财产线索,并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执行措施。东城区法院执行团队迅速奔赴海淀区某财务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划拨被执行人存款2100余万元,为20余家民营企业追回大部分欠款。

          ■典型意义

          津南区法院于2020年10月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共同签订《建立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合作协议》,围绕财产档案查询、实地查封扣押、现场调查、张贴公告、协助腾退等财产处置事项的委托执行事宜,建立起异地执行联动常态化机制。在该案中,津南区法院在发现异地存在财产线索后,立即启动跨域委托执行程序,经过京津两地法院的通力合作,迅速控制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为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该系列执行案件是京津冀基层法院司法执行“一体化”的生动写照,充分彰显了京津冀法院着力破解“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为打通兑现胜诉权益“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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